执行庭执行但一直不还怎么办

关于“执行庭不执行怎么办”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向上级投诉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临平区看守所地址 建德市看守所地址 长兴县看守所地址 嘉善县看守所地址 临安区看守所电话 磐安县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电话 淳安县律师 庆元县律师 杭州萧山区律师 宁波镇海区律师 宁波奉化区律师 东阳律师 舟山律师 淳安律师 金华律师 缙云律师 慈溪刑事律师 湖州刑事律师 海宁刑事律师 长兴法律咨询 江山法律咨询 龙泉法律咨询 松阳法律咨询 宣城法律咨询 平阳县律师网 台州市黄岩区律师网 龙游县刑事辩护律师 三门县刑事辩护律师 宣城市刑事辩护律师